1946年春天,为裁决日本战犯而(ér )举行「东京审判」,十一个战胜国的(de )法官齐聚(jù )东京帝国饭店。审判的(de )焦(jiāo )点是,随着(zhe )纽伦堡审判而诞(dàn )生的「战争罪」。在此之(zhī )前在《国际法》上认为合法的「战争」这一行为,第一次被认定为犯罪行为,并且追究国家指导者的责任。对于「战争罪」这一说法,辩护方认为这是事后法而不予承认。而(ér )在法(fǎ )庭上,各法官们的意见也对立起来。最初想短期内解决的审判,却显现出长期化、混沌化的样子。法庭背后的攻防中,驻留日(rì )本的法官们的私人活动、周围人的意见卷入其中。1948年秋,长达两年半的审判,十一个大法官最终做出了判决。在决定被告(gào )生与死的瞬间,人类最根源的问题「人类是否可以裁决战争」也得出(chū )了一个最终的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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